你单位《关于昌平区首钢一线材厂地块安置房项目核准的请示》(首房京北发〔2024〕2号)收悉。根据北京市昌平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昌平分局《关于昌平区首钢一线材厂地块安置房项目项目“多规合一”协同平台初审意见的函》(京规自[昌]〔2023〕0017号)等相关文件,经研究,同意你单位建设昌平区首钢一线材厂地块安置房项目。现就有关核准事项批复如下:
二、规划用地:规划总用地面积113560平方米,其中建设用地面积74190平方米,同步实施整理城市公共用地面积39370平方米,具体规划用地指标由规划自然资源管理部门核定。
三、规划建设规模及内容:建筑控制规模为20.54万平方米(不含地下面积),建设内容为住宅及配套等。具体建设规模指标由规划自然资源管理部门核定。
四、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:总投资估算为364425万元,所需资金全部由北京首钢京北置业有限公司筹措解决。
六、本批复附《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书》1份,请项目单位据此依法开展招标工作。在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,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招标方案的,应当报市发展改革委重新核准。